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将从9月1日起对电子液体征收每毫升AED1的最低消费税。此决定为计算该国的电子液体的100%消费税设定了新的基准。
财政部在8月6日宣布了该变更,表示新的最低价格旨在提高税收合规性,并在烟草和电子烟产品之间建立一致的标准。税率本身不会改变。
根据2026年第137号内阁决议,分配给电子烟液体的消费价格不得低于每毫升AED1。该规则适用于用于电子烟设备的液体,无论其是否含有尼古丁。
这意味着10毫升的瓶子将有一个最低消费价格基础为AED10,而30毫升的瓶子将有一个最低基础为AED30。如果根据阿联酋现行消费税规则计算出的价格更高,则适用较高的金额。
联邦税务局(FTA)目前列出电子液体和电子烟设备为100%消费税适用的产品。对于100%征税的商品,FTA表示,消费金额通常等于使用零售价格作为消费价格基础时的含税零售价格的一半。
因此,新决定并没有将现有税费翻倍。相反,它防止进口商或生产商在计算税收时使用低于每毫升AED1的消费金额。实际效果将对本来会有较低申报或计算消费价格的液体影响最大。
内阁决定还保持了香烟和水烟烟草的现有最低消费价格。香烟的底价为每支AED0.40,而水烟烟草及类似产品维持在每克AED0.10。
该决定于7月24日发布,生效日期为9月1日。它还废除了2019年第55号内阁决议和任何与新规则相抵触的条款。
对于阿联酋的电子烟企业而言,此次变更为已经按与香烟相同的100%税率征税的市场增加了另一个固定成本底线。零售商是否吸收这一附加税负或通过提高价格转嫁,将取决于每种产品在新最低价格生效前的定价和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