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份听起来像是毒品战争时代的新闻稿中,FDA今天宣布成立一个“跨机构工作组”,以打击销售未经FDA授权的热门电子烟产品。这些目标产品在网上销售,并在大多数电子烟店、便利店和加油站销售。
由FDA和司法部(DOJ)领导的工作组还将包括酒精、烟草、火器和爆炸物局(ATF)作为“执法合作伙伴”;美国法警局(USMS);美国邮政检查局(USPIS);以及联邦贸易委员会(FTC)。
目标,表示 新闻发布,“是协调和简化努力,动用所有可用的刑事和民事工具,对抗对美国青少年尼古丁成瘾负有责任的电子烟的非法分销和销售。” FDA指出,其他机构可能很快会加入这个行动小组。
这当然是关于孩子的
“对非法电子香烟的执法是一个多方面的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回应,”FDA烟草产品中心(CTP)主任Brian King说。“这种‘全政府’的方式——包括成立这个新的工作组——将充分利用联邦政府的集体资源和经验,来应对这一紧迫的公共健康问题。”
“未经授权的电子烟和蒸汽产品继续危害美国人的健康——特别是儿童和青少年——全国各地,”代理副检察长本杰明·C·米泽说。
联邦政府——由FDA领导——继续将其对电子烟禁令的渴望伪装成对青少年使用的担忧,尽管 青少年电子烟和吸烟的使用率下降. 高中生电子烟使用率已降至2013年以来的最低水平,青少年电子烟使用率自2019年峰值以来降幅超过60%。而由于电子烟的缘故,青少年的吸烟几乎已经绝迹.
但是,尽管青少年 vaping 率下降,工作组的合作伙伴决心要打破一些门并戴上手铐,就像在昔日的毒品战争时期一样。
联邦政府没有忘记PACT法案
显然,特别工作组的许多活动将集中在电子烟产品的在线销售和运输上。2020年12月,国会 通过了《防止向儿童在线销售电子烟法案》,该法案做了两件事:禁止通过美国邮政递送电子烟(通常称为 电子烟邮件禁令),并将电子烟纳入2009年的 防止所有香烟走私(PACT)法案。
PACT法案要求在线电子烟销售商向ATF和美国司法部长办公室,以及他们经营业务的所有州和地方的州和地方税务管理机构注册。 他们必须收集和支付所有适用的地方和州税,并在销售的产品上贴上所需的税票,然后每月向每个州的税务管理员发送包括每位客户的姓名和地址、每种产品销售的数量和类型,以及送货给收件人的人员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在内的所有交易清单。
联邦法律以严厉的刑事处罚支持这些严格标准,这些处罚可能包括巨额罚款和监禁。
顺便说一下,防止向儿童在线销售电子烟法不仅适用于尼古丁蒸汽烟。其条款涵盖所有电子液体和大麻油蒸汽设备;含尼古丁和无尼古丁的电子液体;CBD和大麻衍生的THC卡,液体和油;以及每个相关的组件,零件或配件,旨在与这些产品一起使用。
遵守PACT法案和州税法规既昂贵又困难。但是,忽视或模糊遵循税务合规和产品运输联邦规则的在线零售商可能会面临新特遣队带来的严重问题。许多在线电子烟卖家由于松散的合规和运输做法,可能已成为PACT法案执行的目标。
“PACT法案是防止在线向未成年人非法销售电子烟的重要工具。ATF期待与司法部和USPIS的其他部门合作,以执行法律,”ATF局长斯蒂文·M·德特尔巴赫说。
在线 Vape 和 hemp 卖家应该非常认真对待这一威胁。
FDA对产品监管的缺失是危机
“司法部致力于执行防止非法电子烟销售和分发的法律,” DOJ民事部门负责人布莱恩·博因顿说道。“我们将与我们的特别小组合作伙伴紧密合作,利用我们所有可用的执法工具来应对这一危机。”
FDA真正的危机在于 vape 消费公众不喜欢 FDA 授权的七种可怕设备(以及一些烟草味的补充),反而坚持购买有效的 开放系统设备和调味 电子液体,或方便的 一次性 vape.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授权销售任何非烟草口味的电子烟产品,任何瓶装电子液体,或任何大容量一次性产品。该机构授权的所有产品都不适口或动力不足,并且它们的总和仅占便利店电子烟市场的几个百分点,几乎没有占到电子烟店和在线市场的份额。
FDA授权的电子烟——全部由大型烟草公司制造——之所以获得FDA的批准,正是因为几乎没有人喜欢它们,而该机构显然没有授权人们真正想要的任何东西的意图。这种顽固导致了不断扩大的灰色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合法企业销售的产品可能根据模糊的FDA标准是合法的,也可能不是。
自两年前现任CTP主任Brian King 被任命以来,FDA尚未授权销售 任何 vaping产品,而正是King和FDA固执的决心否认现实,导致了FDA如今面临的巨大混乱。如果该机构像其他所有产品监管机构一样行事,它将会认识到10-20百万美国消费者想要的vape产品特性,制定必须满足的安全标准,并主持一个不需要武装警察维持的良好监管市场.
相反,FDA正在组建一个执法特别行动组,并派遣联邦警察机构去逮捕成千上万的“违法者”,这些“违法者”正是该机构拒绝承认可吸引人和有效的合法vape产品的公众需求所创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