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8 日更新
SMOK 向第五巡回法院提起了 FDA 的 MDO 上诉。
今天,FDA 迈出了禁止销售未含电子液体的开放系统电子烟硬件的重要一步。开放系统产品可重新填充,允许消费者使用来自任何制造商的瓶装电子液体——包括不含尼古丁的电子液体或如 CBD 等非尼古丁成分的电子液体。
FDA 对六款 SMOK 品牌电子烟设备发出了市场拒绝令(MDO),以及对所禁止设备中使用的 14 个烟弹和替换线圈。这些设备包括:
- SMOK OSUB ONE
- SMOK Nfix
- SMOK POZZ
- SMOK RPM 40
- SMOK SCAR-P3
- SMOK Nord 2
在收到市场拒绝令后,该产品被禁止在美国销售或分销,如果违反命令,制造商将面临 FDA 的执法行动。几打电子烟制造商已经 在美国联邦法院挑战 MDO,在许多情况下获得暂停,允许产品继续在商店货架上销售。
MDO 是发给位于中国深圳的深圳市 IVPS科技有限公司。IVPS 拥有 SMOK 品牌,这是中国电子烟行业最古老和最具知名度的品牌之一。
FDA 表示电池和金属线圈是烟草产品
2016 年的 标准化规则,FDA 赋予自己对电子烟产品的监管权限,将大多数电子烟硬件定义为“烟草产品的组件和部件”,这意味着制造商必须向该机构证明产品的存在是合理的才能销售——即使这些产品不含尼古丁或电子液体。
直到现在,FDA 对独立硬件制造商的市场前申请(PMTA)持置之不理的态度,而是专注于通常在便利店和加油站出售的预填充设备(包括一次性设备)。
今天的决定清楚表明该机构打算追求仅在电子烟商店/在线市场受欢迎的产品,面向开放系统硬件产品和瓶装电子液体的消费者。
FDA 错误引用其自身调查结果以证明禁止 SMOK 产品的合理性
该机构此举的理由有两个:首先,这些产品可以与任何电子液体一起使用,包括“未经授权”的产品。该机构未授予任何非烟草口味的电子烟产品权限,也未允许任何口味的瓶装电子液体。其次,该机构表示有大量青少年使用被拒绝的 SMOK 产品。
基于这些原因,FDA 在一份 新闻稿 中表示,该机构“已确定申请缺乏足够证据以证明允许产品营销对保护公众健康是适当的。”
在新闻中,FDA 声称参加国家青少年烟草调查的青少年经常提到 SMOK 是他们偏好的品牌。FDA 表示,SMOK 是“当前青少年电子烟用户中第六个最常报告的品牌,有 11.3% 的中学生和高中生报告过去 30 天使用过 SMOK 产品。”
然而,该机构错误引用了 NYTS 的结果。实际上是 11.3% 的吸电子烟的学生提到 SMOK——而不是 11.3% 的所有学生。所有调查的学生中少于 1% 提到 SMOK。
美国蒸汽制造商协会 (AVM) 宣布正式请求 FDA 撤回新闻稿或发布更正。
截至本文出版时间,即下午 4:20,在线新闻稿尚未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