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OK电子烟产品的制造商和德克萨斯州的一家电子烟分销商已经上诉FDA本周早些时候发布的针对22个SMOK硬件产品的市场拒绝命令(MDO)。申请审查的请愿书由深圳IVPS科技有限公司和位于达拉斯的全球电子烟分销商的律师于昨天提交给第五巡回上诉法院.
上诉指控MDO是武断的、反复无常的、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并且没有实际证据支持。原告要求法院撤销FDA拒绝,并在法院决定案件之前暂停FDA的执法.
1月3日,同样的上诉法院批准了两家电子液体制造商的审查请愿书,上诉他们的MDO。法院命令FDA对来自Triton Distribution和Vapetasia的预市场烟草申请(PMTAs)进行新的审查,并指责该机构的监管做法轻率.
首个针对开放系统电子烟的FDA市场拒绝
FDA拒绝的SMOK产品全部为开放系统产品,这意味着它们不含电子液体。FDA授权的电子烟产品的微小名单不包括任何开放系统产品,包括设备、配件或瓶装电子液体.
到目前为止,FDA一直避免对独立硬件的PMTAs做出决定,而是专注于预填充的舱和碳筒设备以及一次性产品,这些产品通常在便利店和加油站销售。开放系统设备更受电子烟店和在线消费者的欢迎.
MDO提出了有关FDA认定规则的有趣问题,该机构声称对此不仅是含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还涵盖独立电子烟设备及其“组件和部件”,所有这些都被FDA定义为“烟草产品”。
开放系统电子烟产品也可以与CBD电子液体及其他不含尼古丁且不受FDA烟草产品中心监管的产品一起使用.
SMOK在PMTAs上花费了3000万美元
SMOK在一份新闻稿中表示,它在完成被拒绝产品的PMTAs上花费超过3000万美元,产生了超过60万页的证据,包括“强有力的有害和潜在有害成分气溶胶测试、体外毒理学测试和毒理学分析、加速和24个月的存储和稳定性测试,以及严格的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以测试这些产品的潜在滥用责任特征。”
SMOK的母公司深圳IVPS科技有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Welfer Ouyang表示,“我们非常担心,为了证明对这些不含任何尼古丁的电子液体的开放系统设备颁发市场拒绝命令,FDA正在从使用这些产品说明书明确警告不兼容的电子液体配方的设备测试中选择孤立的数据,并忽视这些产品的毒理学和安全特征的极为积极的表现。”
SMOK在其新闻稿中还指出,FDA对青少年使用SMOK品牌产品做出了误导性的声明,暗示有更多的中学生和高中生选择了SMOK,而实际上并非如此.
数十家电子烟制造商在联邦法院挑战MDO,许多案件仍在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