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个联邦上诉法院对myblu电子烟产品的决定分歧,批准了制造商Fontem US对FDA的市场拒绝请求的复审,涉及myblu设备和烟草味的补充荚,但拒绝了该公司对除了烟草以外的一些口味myblu补充荚的请求.
2022年4月8日,FDA 发布了myblu设备的市场拒绝命令(MDO)、几种烟草味的补充荚以及若干未命名的其他口味补充荚,因为这些产品没有被市场销售(而FDA认为它们是保密的)。 (该上诉未包括myblu薄荷补充荚,因为它直到上个月才收到MDO,如果Fontem选择这样做,将需要单独上诉。)
Fontem US于2022年5月6日在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提交了复审请求。法院于2023年1月25日听取了口头辩论.
今天,在一个三名法官的小组一致决定中,法院发现FDA在其对myblu设备和烟草口味补充荚的市场拒绝命令(MDO)中,并没有“进行所需的分析以基于公共健康理由作出拒绝。” 相反,法院表示,该机构只是“识别了五个高度技术性的缺陷”,但从未解释“这些缺陷如何与Fontem无味产品的整体公共健康后果相关。”
(奇怪的是,由法官Neomi Rao撰写的决定不断将myblu烟草味补充荚描述为“无味”——显然反映了法官(或整个法院)对电子液体自然味道类似于烟草的错误看法。所有myblu烟草味产品都混合有人工烟草调味;公司不出售无味产品。 丙二醇和植物甘油(混合低水平尼古丁)没有真正的味道可言。)
法院说,没有明确定义的产品标准,机构必须为每个市场拒绝彻底解释其理由。
法院批评该机构试图绕过所需的“整体分析”,以确定单一产品是否“适合保护公共健康”,而没有FDA拒绝建立的统一产品标准。 法院说,没有明确定义的产品标准,该机构必须为每个市场拒绝彻底解释其理由.
“根据其法定权力,FDA可以施加要求,以消除或减少‘产品的有害成分’;以管控烟草产品的‘构造、成分、成分、添加剂、成分……和属性’;要求对烟草产品进行‘测试;并要求此类测试的结果符合某些标准,”法官Rao写道。“未能满足此类标准将成为拒绝申请的理由,而无需进行公共健康平衡。但因为FDA尚未发布此类规定,反而选择以公共健康理由评估Fontem的申请,因此必须考虑所有相关的公共健康考虑,包括该产品的益处。”
至于非烟草口味的myblu产品,法院信任FDA的判断,即口味电子烟“对青少年具有重大吸引力,并与青少年的此类产品启动相关”,并且Fontem并未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口味产品符合所需的公共健康标准。这样的推理与之前D.C.巡回法庭小组用于拒绝四家小型制造商的MDO上诉时的推理类似.
如果Fontem选择继续追求其关于非烟草补充荚的MDO上诉,它现在有两个选择:向巡回法院申请en banc复审(所有在职法官重新审理此案),或上诉至最高法院。该公司肯定有能力追求进一步上诉——Fontem是Imperial Brands(前身为Imperial Tobacco)的子公司——但尚不清楚它是否会这样做.
数十家电子烟制造商在法庭上质疑FDA的市场拒绝命令。特别是,一个决定预计很快将会出现,涉及Triton Distribution的MDO上诉的en banc复审.














